第(2/3)页 这里面车诚然有责任,有担当。 但里面也有她的私心。 她知道自己武道天赋太差,差到这辈子都不可能凭实力踏上长城。 所以......她需要一个身份。 一个能让她名正言顺靠近长城的身份。 只有她自己知道,那些钱、那些资源、那个董事长的头衔,都只是工具。 她要用这些工具,把自己送到长城脚下。 送到离大哥梦想最近的地方。 送到......那个天生就属于长城.....那个她喜欢了很久很久、连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少年身边。 于莎莎收回目光,弯腰钻进飞梭。 “去。” 她的声音很轻,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砸在地上。 “现在就去。” 飞梭车门无声关闭,将夜风和喧闹隔绝在外。 车内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。 于莎莎靠在宽大的真皮座椅上,揉了揉太阳穴。 周晚芸坐在副驾驶,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,欲言又止。 “想说什么?” 于莎莎闭着眼睛问。 周晚芸斟酌了一下措辞: “于董,谭行少校那边……要不要提前打个招呼?毕竟您这个身份突然出现,可能会……” “不用。” 于莎莎睁开眼,嘴角微微一弯: “打什么招呼?我就是要让他措手不及。” 周晚芸识趣地闭嘴,但嘴角还是忍不住抽了一下。 她跟了于莎莎这么久,太清楚这位年轻董事长的脾气了。 平日里冷得像块冰,谈判桌上杀伐果断,连那些商场老狐狸都怵她三分。 但只要涉及到那个人…… 周晚芸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。 别说三层防火墙了,这位连最基本的矜持都守不住。 就连每次有新产品,这位年轻董事长取的型号名字,不是血刀几型,就是血刃几型…… 周晚芸一度怀疑,如果有一天公司推出女性用品,于董会不会也取名叫“血什么”。 飞梭无声掠过长城上空,速度快得惊人。 玄武重工出品的军用级飞梭,搭载最新型反重力引擎,时速比战区标配的摆渡车快了整整一倍。 平时是用来接送军方高层的。 今晚,用来送一个姑娘去见心上人。 周晚芸在后视镜里偷偷观察。 平日里连董事会都面不改色的女强人,此刻正对着手机前置摄像头,一遍又一遍地整理头发。 是的,整理头发。 周晚芸觉得自己可能产生了幻觉。 她用力眨了眨眼。 没有幻觉。 于莎莎确实在认真地整理头发,甚至还从包里掏出了一支口红,在嘴唇上轻轻补了一层。 补完之后,对着手机屏幕端详半天,眉头微皱,似乎不太满意,又用纸巾擦掉了一点。 然后,她脱下军装,开始换衣服。 周晚芸:“…………” 她忽然觉得,自己这位老板,今晚怕是要搞出大新闻。 “还有多久?” 于莎莎忽然问。 周晚芸立刻回道: “三分钟。” 三分钟。 于莎莎深吸一口气,把手里的口红塞回包里,又觉得不妥,重新掏出来攥在手心。 她想:要不到了再补一次? 又觉得自己有病。 周晚芸终于忍不住了: “于董,要不等下到了,我先下去看看情况?” “不用。” 于莎莎的声音忽然平静下来。 她换好衣服,把手里的口红放回包里,拉好拉链。 然后挺直脊背,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,目光平视前方。 那一瞬间,她又变回了那个在谈判桌上让对手胆寒的玄武重工掌门人。 但周晚芸注意到了...... 她的指尖在微微发抖。 只有一点点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。 飞梭缓缓减速,稳稳悬停在距离第一食堂大门五十米外的空地上。 食堂门无声滑开。 夜风裹着烤肉香和酒气扑面而来,食堂里的喧闹声一下子清晰了。 有人在唱跑调的歌,有人在拍桌子喊“再来一碗”,还有人在掰手腕,传来沉重的闷响和起哄叫好声。 于莎莎站起身,下了车,走到车门边。 她没有急着下去。 她站在车门处,目光穿过夜色,落在那扇敞开的大门上。 门里面灯火通明,人影绰绰,觥筹交错。 她的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。 她在想:他会不会喝了酒就认不出我?我这样突然出现,会不会太冒失?他会不会觉得我很奇怪? ……他会不会也在想我? 于莎莎咬了咬嘴唇,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统统压下去。 然后,抬脚。 军靴落在砖石上,发出一声轻响。 “于董,” 周晚芸从车窗里探出头,压低声音: “要不要我在外面等?” “不用。” 于莎莎头也没回,声音里带着一种破釜沉舟的轻快: “你回去休息吧,明天早上来接我就行。” 周晚芸张了张嘴,最终只是点了点头。 车门关闭,飞梭无声升空,转瞬消失在夜色中。 于莎莎独自站在食堂门口,夜风吹起她的长发。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着......一件深灰色的玄武重工制式风衣,内搭黑色高领毛衣,脚踩一双军靴。 干净利落,不张扬,但也不寒酸。 她满意地弯了弯嘴角。 然后,深吸一口气,迈步走进了第一食堂的大门。 门内的喧闹声瞬间将她淹没。 烤肉的热气扑面而来,烈酒的辛辣呛得她微微眯眼。 几十号人挤在拼起来的长桌旁,有人站着,有人坐着,有人已经躺在了地上。 苏轮吊着膀子还在跟人碰碗,笑得像个傻子。 邓威抱着酒坛子到处找人拼酒,嗓子都喊劈了。 乐秒筠端着相机满场跑,快门声响个不停。 辛羿缩在角落里,小本本已经写满了不知道第几页。 那些白天在演武场上拼得你死我活的少年和那些前辈们,此刻勾肩搭背,喝得面红耳赤,谁也不服谁。 而在人群最中央...... 谭行正踩在凳子上,手里举着一个酒碗,脸红得像煮熟的螃蟹,但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。 “刚才谁说要喝趴我的?!来啊!韦队三碗倒了,老子可不是三碗的量!” “放屁!谭狗你上次喝两斤就吐了!” “那是上次!今天老子是关二爷附体!” “滚!关二爷附体你倒是站着别晃啊!” 所有人哄堂大笑。 谭行也跟着笑,笑得像个二傻子。 于莎莎站在门口,看着那个笑得没心没肺的少年。 她没有立刻走过去。 就那么站在门口,安安静静地看着。 目光穿过人群,穿过喧嚣,穿过满桌残羹冷炙和倾倒的酒碗...... 落在那个人身上。 落在他被酒气熏红的耳尖,落在他笑起来时眼角挤出的细纹,落在他握酒碗时指节分明的骨节。 她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。 不是难过。 是那种“我终于来了”的恍惚与庆幸。 她想把这幅画面刻进骨头里,刻进血液里,刻进余生每一个醒来的清晨。 “丫头?” 一道粗犷的声音从旁边传来,带着酒气混合烤肉味的烟嗓。 于莎莎心头一跳,猛地转头。 是袁凯。 他满脸疑惑,一只手还提溜着裤腰带,显然是刚出去放完水回来,一抬眼就看见这姑娘傻站在食堂门口,也不进去,就眼巴巴的看着。 “找人的?” 袁凯眯着眼,上下打量她。 “是。” 于莎莎点头,声音很轻,轻得像怕惊动什么。 袁凯眼中闪过一丝精光,他朝喧闹的人群里努了努嘴: “哦?找哪个?” 于莎莎没有立刻回答。 第(2/3)页